法律问答

98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30年,现在还没到期,县里要求换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我爷爷奶奶都是去年过世的,今年换这个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我爷爷奶奶的土地就确认不到了,拿不到新的土地承包权证,村里说土地你继续种庄稼,以后被征用了,就拿不到土地征用补贴了,想问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先谢谢了

2019-02-23 21:40: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只要作为承包方的户还在,就不发生继承的问题,而由家庭中的其他成员继续承包。所谓承包土地“生不添,死不去”。若承包人死亡,作为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情况下,因为耕地不属于该户的私有财产,其承包经营权不允许继承,该承包经营合同因“户”这一主体消亡而终止,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或另行发包,或严格用于解决农村新增人口的生活用地矛盾。
    只是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回耕地时应当将土地上的收益抵偿给继承人
  •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是指土地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在履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流转或继承以及侵犯承包经营权等方面发生的民事纠纷。农村土地承包法施行以后,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已有了一套独立的法定程序,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已成为脱离其他土地法律关系的一种新的民事法律关系。
    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单位与单位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单位与个人之间,因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归属不清,各自都没有合法有效的权属证照凭证,而又主张土地权属所引发的争议。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程序是: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国家对于农村土地承包也是有补贴的,想要申请补贴,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1,承包土地面积大小限定条件。对于种植业来说,承包规模要达到一年一熟地区露地规模100亩及以上,或者一年二熟地区露地规模50亩及以上。设施农业设施占地25亩及以上。畜牧业、渔业、林业要根据所承包土地面积来计算补贴费用,依照所在地的标准来算。
    2,承包土地的时间限定。要具有稳定的土地承包流转关系,土地流转期限在3年以上,承包的年限越久,所获得补贴也就越高。
    3.土地流转价格不低于农户常年直接经营纯收入或市、县规定基准价,同时确保流转农户每年的收益获得稳定增长。对流转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规模流转,流转价格的确定应采取实物计价、货币兑现或根据项目盈利水平和物价上涨情况分年段确定增长幅度,以确保农民长远土地收益不降低。
    4.符合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土地流转操作规范、流转合同手续完备。
  • 如果是家庭承包又不是林地,只能继承收益,是林地,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在承包期内,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才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有明确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