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犯罪人被判刑前,其馀刑期在3个月以下,由拘留所代替执行。剩馀刑期是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还是从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计算。

刑事辩护
2021-10-24 20:04: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判缓刑可以折抵已经执行的刑期。《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 如果犯罪人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并且发现其在原判决宣告以前的漏罪,则先将漏罪与原判决的罪,根据刑法第70条规定的先并后减的方法进行并罚;再将新罪的刑罚与前一并罚后的刑罚还没有执行的刑期,根据刑法第71条规定的先减后并的方法进行并罚
  • 刑事拘留通知书上只会告知何人因何罪名何时被刑事拘留,关押在何处,由那个机关在办理该案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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