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发生交通事故后与对方进行协商私了已达成一致,随后他叫去的几个朋友不赞同了,从中掺和并狮子大张口,而且强迫我十分钟内拿出结果,我因害怕被讹诈离开了算不算逃逸?在协商过程中交巡警民警经过并查问了事故,由于我跟对方都同意私了交警民警扣了我的驾照和行车证,让我协商一致后找交警队索要。这种情况能不能构成逃逸?

2019-02-21 22:49:0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没有进行伤情认定的情况下切忌贸然‘私了’,尤其是口头‘私了’,不然很可能被后期追加赔偿,而这个伤情也可能是捏造的。”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徐丽红说,《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有一定的法律效力,签署之后可避免部分麻烦。
    若一方告你肇事逃逸,该协议书即可作为有力证据。但是,如果“私了”之后伤者后续检查发现伤势较重,存在重大显失公平的情形,或者协议系受欺诈或在胁迫下签订的,是可申请撤销“私了”协议的

  • 1.如果是单方事故,首先要报案,然后定损,修车,最后到保险公司报销。
    2.如果发生双方事故,你的全责,那么就要报案,对方和你一起去你的保险公司或定损中心定损,然后各自修车,对方把维修清单和发票给你,你先把钱给对方也行,等你去保险公司报销完在给对方也可以。
  •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情形: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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