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出生证明和准生证全丢失了,补办要提供派出所开的未落户证明。派出所不给开怎么办?已经登报挂失了。医院和派出所两处为难我。。。求助

2019-02-21 15:34: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出生证明补办需要如下证件和证明:
    1.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2.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
    3.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原签发医院盖章)
    4.新生儿父母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5.领证人的二代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6.新生儿父母户口登记簿原件和复印件;
    7.新生儿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8.未上户的需提供新生儿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的未上户证明(已上户的无需要提供此项)
    9.亲子关系声明(加盖户籍所在地政府公章)。

  • 1、父母应该向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报告,并要请其开具证明。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并附父母双方的户籍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公安机关或村(居)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

    2、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并核对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及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无误后逐级报请妇产科主任、医务科(股)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3、父母双方持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当地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证明小孩子并没有按时上户。

    4、持以上证件,到接生所在医院找其领导,说明情况后,请其按规定流畅给予出生证明的相关补办手续。

  • 1、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到孩子出生的医院进行办理,并且办理要及时,按照医院规定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个月内进行办理,有的可能时间长一点,但一定注意办理的时间,不能太拖太懒,不然就耽误事情了。

    2、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自然要带着宝宝起好的名字,宝宝的名字一定要经过两人的商量决定,出生证明一旦办理发放是无法更改的,会有不必要的麻烦,还有避免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道,引起家庭纠纷矛盾

    3、父母双方身份证:

    办理的时候需要携带孩子父母的身份证,不需要带户口本,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时输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证必须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证。

    4、结婚证:

    办理孩子的出生证明必须携带结婚证,但是不需要同时带两个结婚证,只要一个就可以了,爸爸的,或者妈妈的。

    《出生医学证明》是由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印制,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 户口表明与户主的关系,公民的住址,公民的年龄。已经有户口的,不再需要出生证明。根据民通意见规定,公民的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
    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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