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02年进公司,在公司工作了九年,每三年签一次合同,现在第三次合同快到期了,本人想续签,可公司不给续签,经济补偿金怎么赔偿?要赔偿几个月的?

2019-02-21 11:02: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如果雇员仍未续签,他们就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减少了原来的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租的,单位还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三.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工作条件很广泛,包括工资,而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况分析:
    (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1年1个月,《劳动合同法》规定有14条规定的劳动者,必须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雇主拒绝更新法律,则应向工人支付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又细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如果雇员仍未续签,他们就不进行经济补偿。2。如果单位减少了原来的劳动条件,劳动者不续租的,单位还应当给予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工作条件很广泛,包括工资,而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 如果你是合同工,就是你和这家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以及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是说一旦有任何劳资纠纷,是你和这家单位来处理。
      如果你是派遣工,就是你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是这家单位的员工,只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一旦有任何劳资纠纷,是你、单位、派遣公司三方来解决,如果你公司解聘你的话,你会直接被退回派遣公司。

  • 1.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有经济补偿。至于付多少,详见下列“二”。
    2.劳动法规对此没有要求公司提前告知劳动者的规定。届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即可。
    一、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终止劳动合同的,会有三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1.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2. 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3. 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计算经济补偿的年限从2008年1月1日算起。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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