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位父亲有两个女儿,妻子,去世后的财产是平均分配给子女和妻子吗?他的兄弟姐妹可以分到吗?

2019-02-20 18:21: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子女去世后留下的遗产,父母有法定继承权。
    根据《继承法》规定,子女去世,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其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子女的遗产,参与遗产分配。

  • 1、确定他的遗产范围。他的遗产包括:他个人财产及一半的夫妻共同财产
    2、确定他的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孩子包括他与前妻的女儿、与你生的儿子。
    3、看是否有遗嘱。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理。关于继承份额: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 妻子去世了,她的父母有权利继承她的那部分财产。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十六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
    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 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 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三、遗产应当是被继承人生前属于个人所有的财产。 这是继承的第三个条件。 有的房产是共有的,如常见的夫妻之间的共有,当一方死亡以后,并不是所有的房产都成了遗产。这时,应当先将房产进 行产权分割将属于被继承人配偶的份额(除有约定者外,一般应分出房产份额的一半)分割出来以后,再对遗产进行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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