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珠海同城搬厂应该要不要赔偿?合同补充协议上工作地是珠海

2019-02-20 18:02: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工伤认定补充协议是否有效,需要看协议内容是否存在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认定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合同一般有效。 但如果合同存在显失公平、签订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情形的,受损害的当事人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或撤销该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 用人单位搬迁不一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合同有工作地址的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因搬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用人单位搬迁到市外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搬迁到本市其他区县的,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
    (三)项的规定予以支付或不支付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请求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用人单位搬迁不一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合同有工作地址的明确约定,用人单位因搬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用人单位搬迁到市外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搬迁到本市其他区县的,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
    (三)项的规定予以支付或不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适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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