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三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我听说公司建立了企业年金计划。我也想参加。可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10-06 19:34: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只签试用期合同违法,用人单位的操作其实存在较大法律风险:1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第四款:“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已签试用期合同视同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们可以此主张正式工的同等待遇;
    2、如你单位试用期结束后与你们重新签定下一轮劳动合同,因你们已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故已掌握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动权,劳动合同结束时可依法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
  • 约定试用期超过法律规定,多余的试用期应当计算为正式劳动合同期间内。公司解除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
  • 您好,试用期依法也应签署劳动合同,如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建议留存好上班情况的证据,方便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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