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一朋友涉嫌诈骗金额在10万左右,但他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个诈骗案的主犯已经被抓,而且办理了取保候审,为什么我朋友现在却成了网逃?之前也有警察给他打过电话,但是并未要求强制去派出所录口供,说是协助调查!这个事情应该怎么解决,?谢谢

刑事辩护
2019-02-20 13:33: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你好,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具体指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孕妇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公安局让协助调查,说明还没有确凿的证据
    如果有确凿的证据,就不是协助调查了,而是直接传唤。
    协助调查,一般用于证人,或者有重大嫌疑的违法犯罪嫌疑人。
    法律链接:《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五条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因此,合同诈骗罪如果被判处拘役或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则可以取保候审。合同诈骗罪在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所以,应该向检察院提出申请。
  • 诈骗根据诈骗数额定罪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