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离婚三年,4个月前才知道男方隐瞒财产100多万?存在他哥店里,取证困难,怎么办?

离婚
2019-02-20 12:07:0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这也是婚姻法新增加的内容,是对离婚时侵害另一方合法财产权益的一方应该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
  • 按照婚姻法规定这部分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候应当平均分割,但是如何证明是一个大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这种证据一般当事人本身无法调取,可以在法院立案,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但是你也必须提供起码的初步证据,一般来讲,你首先证明这个钱存在。
    按照法律规定,夫妻财产的处分除为了正常的日常开支外,需要双方一致同意,所以你证明了对方这个钱存在,对方有责任对其去向做出解释和说明。否则,法院会将其认定为单方面转移、隐秘夫妻共同财产,从而在最后判决分割财产时,对于责任一方予以少分或者不分的处理。

  • 1、夫妻一方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经常居住地与被告住所地不一致的,应当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在当地至起诉之日起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
    2、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证据。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3、离婚时的财产处理纠纷 根据《婚姻法》第31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时财产处理的范围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只能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4、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 夫妻离婚时,在由谁偿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负的债务问题所发生的争执,称为离婚后的债务清偿纠纷。《婚姻法》第32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男女一方单独所负债务,由本人偿还。”
  • 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夫妻婚姻期间发生的车祸,赔偿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属于夫妻共有债务,需要夫妻俩一起偿还。
      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共有的财产和债务,可以约定一方承担全部共有债务,但是这份协议不能对抗第三方合法权益,债权人可以依法起诉离婚的两位主张债权,可以冻结属于两位各自的财产在胜诉后申请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