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高律师您好:

单位改制后,一直为把我的养老保险转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也没转出,已经一年多了,我怎么样用法律办法对待?谢谢

2019-02-19 19:42:4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是需要根据员工满足提取条件的不同材料也是不同的。

    以外来务工人员离职提取: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领取失业保险金是需要员工满足一定条件的,需要非本人意愿离职,并且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以上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程序: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保转移程序: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目前法律规定,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0周岁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可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从实际登记参保之日起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向前补缴。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经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可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后,按规定可享受相关待遇。  已超过50周岁的女无业人员、超过50周岁的男无业人员,由于国家还没有相关的政策和文件,目前还无法参加养老保险。
    不过,国家正在积极研究相关政策和文件,相信这部分人员将会有机会参加养老保险。
  • 参保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年龄达到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二是缴费累计年限满15年。如果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只是缴费累计年限满15年的是不能领取养老金的,但仍可继续按期缴纳养老保险费,直至达到退休年龄为止。
    养老保险以公平与效益兼顾,权利与义务对等为原则,鼓励多缴费、长缴费。对于缴费累计满15年办理退休的,其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为15%,在此基础上每多缴满一年增发1个百分点,多缴多领,上不封顶。
  • 如果是同城的养老保险,只需要安心上班即可,单位的人力资源会办理交社保的业务,交的社保跟原单位交的社保,在社保局对应的账户是一致的;
      如果是从一个城市到另外一个城市工作的话,那么在新单位开始交社保之后,到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打印社保缴费凭证,以及填写一份社保转出申请书。带上这些资料到新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即可。
      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期限包括保险费缴费期和养老金额领取期。保险费缴费期从被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并交纳第一期保险费起,至约定缴费期满为止;养老金领取从被保险人约定的缴费期满的次月起,至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时止。
      个人养老保险的保险合同对被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养老金领取期内,可获10年固定年金,如果被保险人在固定年金期间身故,其受益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可由其法定继承人)可继续领取至10年,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领满10年固定年金后仍健在,则可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保险责任方告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费缴费期内身故,可按规定领取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终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