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城郊民房房产证能过户?土地证不能过户?签房屋买卖协议加公正起法律效益吗?

2019-02-19 18:11: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国家是禁止土地买卖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 一 . 登记
    买卖双方到中介机构咨询二手房交易的相关政策,分别登记购房、售房信息。
    二 . 调档
    卖方拿着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调档手续。
    如果委托给中介,就是他们的事了。
    三 . 验证
    中介机构审核卖方身份证及房产证(包括产权是否共有、房屋是否抵押等),并留存证件复印件备案。同时实地考察、掌握房屋详情,初步估价,为确定售价提供参考。

    四 . 签约
    验证核实房屋后,中介机构分别与售房人和买房人签订委托出售、购房协议。买卖双方确认房屋的价格及相关事宜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同时交纳委托代理费。

    五 . 签订中保合同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要与中介机构共同签订《中保合同》,并交纳中保费。卖方提交房屋所有权原件及复印件、人名章等。买方提交身份有效证件复印件、人名章等。

    六 . 交款
    买方将房款在过户前三日内全部存入中保方指定的账户。
    七 . 过户
    买卖双方交纳相关税费,办理过户手续,然后,中保方在买卖双方对产房产确认无误后,将房款给付卖方,卖方也必须将房屋腾空,将钥匙交与买方,三方进行中保结算。
  • 涉及房产的公证,请到房子所在地的县或区公证处办理。附:相关依据《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规定过户住房,需要房主取得住房产权,有房产证,契税证明,土地证,才可以申请办理过户。  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住房土地使用权的合法证明。没有土地证是无法办理过户住房手续的。需要房主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咨询办理土地使用权证。  《房屋登记办法》规定:  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章房地产交易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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