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一人欠下我家5万块钱,有欠条为证,现在他已经逃跑,他有一个已婚女儿,请问有法律上父债子还的说法吗,我这种情况符合吗?

2019-02-19 16:1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新政策规定只要还没有达到退休年龄的,就可以购买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一部分钱,以后按年缴费至退休,缴满15年,以后就可以享受退休金。
    下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新政策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法律没有父债子偿的条文,父债子还是封建社会的法制观念,在现代社会没有法律依据。
    但是,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这条的意思是,被继承人有债务的,应当用他的遗产偿还,如果遗产不足以清偿的,继承人不必偿还。但现实生活是复杂的,继承人继承财产时,可能并不清楚被继承人有多少债务,也许要过几年后,债权人才会来要求继承人偿还,这时,继承人应该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继承了那些财产及其价值。

  • 1、无论是父债子还还是子债父还,都是传统的观念;
    2、从现在法律角度分析,如果发生民事法律债务关系,均由债务人自己承担,这是基于债务关系的相对性,无论是子女方还是父母方,都没有法律义务替对方还债,债权人没有权利找子女为父亲还债或者找父母为子女还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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