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如果我参与普通合伙人退出合伙企业的决定,是否会被视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
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对价,有限合伙人不具有管理合伙事务的权利。有限合伙事务的管理应由普通合伙人行使,而且也只有普通合伙人有权代表全体合伙人约束合伙组织
-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4、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5、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6、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等等
-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等等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