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现在我和一家国有企业的劳动合同到期了。如果我现在续签劳动合同,相关条款是依据新劳动合同法还是旧劳动合同法。由于新劳动合同于2008年1月1日颁布实施,我担心企业会以旧劳动合同法为由限制我的权力。非常感谢。现在签字,然后在2008年1月1日实施新规定是否正常?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9-29 17:18:5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如果本人不续签是没有补偿的。如果您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也有权终止合同
  • 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均有继续保持劳动关系的意愿,经协商一致,延续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可以续签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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