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

我因癌症在医疗期间被公司解雇了。公司只支付了非法终止合同的双倍赔偿金,拒绝支付医疗赔偿金和绝症赔偿金。我怎样才能争取我的合法权益?如何计算医疗补偿和绝症补偿?标准是什么?

2021-09-28 01:18: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解聘一次性补偿金标准的计算: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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