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的情侣同居合法吗?如果不合法又是哪部法律在约束呢?
一、是否合法
简单的来说,法律没有禁止就是合法的,自从94年以后我国不承认
事实婚姻以来应该是属于合法的了,这是一个默示类的,法律进行了一些回避的讲法,但是在立法,可以看出其对婚前同居合法性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25日发布的《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5条2款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后,男女双方符合
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半
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该司法解释事实上承认了“同居关系”合法性。按照“法律无明文规定者不违法”的基本法律原则,既然我们的宪法,婚姻法都没有明确规定“同居关系”违法,就只能认为,至少法律是默认同居合法的。过去的非法同居的说法已经不适用。
二、如何约束
简单来说,因为婚前同居不是合法婚姻关系,造成你一系列的财产权无法得到确认和保障,一般认为是通过民法的
基本原则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善良风俗原则、意思自治原则进行方向性的调整。因为没有明示其权利义务,其判断权只能归于法院和风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