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原租赁人死亡,物业公司强行收房2008年将房屋以房改房卖出,已注册登记。原租赁人姐姐起诉买房人经二中院终审判决。原租赁人的姐姐,在该房屋享有的房屋使用权受法律保护,现买房人又将房屋二次售出买卖合同是否有效?新房主是否能入住改变现居住状况?(现房由使用权人居住)经判决生效的使用权能否抗辩新房主的产权?

2019-02-18 20:52: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也就是说房屋过户到你名下之前,你并不享有产权。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如果以后房主有变化,并不是与你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那个人,那么登记的所有权人可以要求你搬出房屋,以及支付房屋占用使用费(租金),而你只能要求当初与你签订合同的那个人退还你的购房款;
    2、就算房主没有变化,但他仍然可以将该房屋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其他人。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首先看证件是否齐全。

    作为买方需要注意:
    1、审查卖方是否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这个可以通过到房管局查册解决,如果卖方有配偶,那么原则上要配偶一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
    2、审查房屋是否有被他人主张权利的风险,同样可以通过查册解决,查册上面会显示是否有其他权利人,如抵押权人,如果有,那么这样的房子不能买,或者让卖方处理完了再买;
    3、房子如果是干净的,那么就要注意交房时间,要约定明确的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4、明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条件,以及约定卖方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及违约责任。等等。

    作为卖方需要注意:最主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期限、付款方式,并且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最后,对于买卖双方,上面所提到的均需要关注,可以明确对方的责任,也可以避免自己违约。
  •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需要具体判断您是以自己的名义与买房人签订的还是作为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买方签订的,这涉及到合同效力的判断。如果您是以自己的名义与买方签订合同,那么您就不是代理人,您和对方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构成违约,您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且要求解除合同。
    但是如果您确实是代理人,并且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买方签订的合同,没有委托书并不一定影响代理权,如果根据外观进行判断,对方相信您是有代理权的,那么买卖合同依然有效。
    这时如果买方违约的,那么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以及解除合同的就不是您,而是委托人。您作为被委托人在没有获得委托人授权的情况下是不能自行决定解除合同的。
  • 二手房如何了解房屋产权状况:

    第一步要做的是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产权证件是指“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身份证件是指身份证、工作证和户口簿。

    资格证件是为查验交易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例如:商品房出售要查验出售方房屋开发经营资格证书;代理人要查验代理委托书是否有效;共有房屋出售,需要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等等。

    其他证件是指:出租房产,要查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共有房产,要查验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协议或证明;中奖房产,要查验中奖通知单和相应的证明等。

    第二步是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查验的具体方式是:

    查验产权记录。
    包括:

    (1)原房主是谁,假如为共有财产,则应注意各共有人的产权比重及拥有权形式;

    (2)档案文号,即该宗交易的文件编号,假如查询者希望获得整份文件,可依此编号向有关方面查阅该份文件副本;

    (3)登记日期,此日期为该宗交易的签订日期;

    (4)成效价格,即该项交易的成效价;

    (5)其他内容,如房屋平面图等。

    第三步是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

    房屋产权记录只登记了房主拥有产权的真实性以及原始成交情况,至于该房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务和责任,则必须查验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抵押贷款的合同、租约等,还要详细了解贷款额和偿还额度、利息和租金的来源,从而对该房产有更深的了解。

    另外,购房者还需了解的内容有:所购房有无抵押,房屋是否被法院查封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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