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公司工作了8年。这家公司像一个工程团队一样运作。我通常欠工资,但我会在年底(春节)前补上,但我已经17年没补了,所以我欠了9个月。我于3月17日离职。离职后,我知道公司当时没有钱,什么都不想要。我一直等到18号春节才和它沟通,要求拖欠。对方答应付款,但只付了一部分。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个人手中没有合同,合同金额低于实际工资(公司支付的保险费较少),五险一金正常支付,公司的出纳在发工资时把钱转到银行。现在我想通过法律追回余额。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9-27 08: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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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收集相关
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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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