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了个店现在转让,乙方已和房东签了合同,但是当时乙方要求把门修好后再交转让费,但现在乙方说不要了请问怎么办?

2019-02-18 09:04: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店面转让的步骤

    1、确定转让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是店面房屋的产权所有者,如果店面经营者就是房屋的所有者,首先要查看店面的产权证明、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其他相关证件是否齐全,并初步咨询转让价格及房屋的租金情况。

    2、若有意接手,双方可洽谈房屋租金及店面经营设备、装修等转让项目的具体价格。
    若谈定则可预付一定数量的定金,以保证优先接手店面的权利,定金收取方出具定金收条,收条要写清时间、金额、定金的用途等具体内容。

    3、双方签订《店面转让协议》及《房屋租赁合同》,从而约定双方具体的权利与义务。

    4、合同签署完毕,按合同约定方式结付转让费用。

    5、转让方有义务协助接手方进行过户变更手续,因此,接手方要及时凭签订合同及其他所需证件到工商部门办理好更名登记手续,以确定经营的合法性。

    6、如果店面经营者也是承租人,则必须查看其与房屋产权人所签订的原始合同,并检查其是否有转让(转租)权;签订合同时要三方同时在场并签字证明。(即产权人、经营者、接手者)
  • 合同转让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才能生效,否则无效。第一,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该合同根本不存在或者被宣告无效,或者已经被解除,在此种情况下发生的转让行为都是无效的。
    第二,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转让程序,需要通知的依法通知;需要征得相对方同意的先经其同意;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第三,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且所转让的内容要合法。
    第四,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合同转让的合意,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 租赁合同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双方明确约定了租赁期限的租赁形式。  不定期租赁是指当事人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约定的期限不明确的租赁形式,它包括确定的不定期租赁和推定的不定期租赁。  根据《合同法》,推定不定期租赁包括三种形式:amp;amp;
    一、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租赁期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三、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经双方补充协议,或按合同其他条款以及习惯等方式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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