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甲乙双方拟定合同,乙方租甲方仓库为一年,合同中写好,安季度交房租,无押金。现刚租三个月,甲方以要拆建为由令乙方搬迁,本这个月到交房租之期,甲方未催缴,乙方主动向甲方提出将剩余房租一次交清,甲方不愿!甲方以20天前告知乙方,仓库需要拆建,还以乙方未交押金为由,令乙方择日搬迁!合同上是写好了按季度交租金,他是6月10号左右跟我们说要拆建,然后第二次交房租时间本为7月5号之前交,但是在这之前我提出我愿意交房租而且是把剩下的9个月的一次全部交清。他说不行!甲方是否存在违约?我方该如何进行交涉,甲方是否等出示书面通知,甲方若不能出示,是否可以视为违约?请律师给个建议,谢谢!

2019-02-18 08:34: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租赁合同期间内,对于房租数额,按合同约定处理。既然合同约定了周边市场房租上涨后房租的变动依据。如果房东有证据证明市场上房租价格发生上涨可以依据合同提前相应的房租,并给予你5%的优惠。
    另外,合同约定半年收取一次,可以说,在半年时,如果市场房租价格发生变更,房东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提前房租价格。
  •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房租押金等于违约金么,那么房租押金等于违约金吗?  
    1、押金,在房屋租赁中是一个常用的概念,押金的性质是一种担保,是对房屋内物品、以及房屋本身的担保,一旦承租人对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损坏时,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承担赔偿的责任,此时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优先取得赔偿,如押金不足赔偿,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补足。  
    2、违约金,是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合同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不限于违约金一种,在民法中,一般认为违约金是一种补偿性质的,它不带有惩罚性,即因违约行为造成了多少损失就承担多少的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不约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违约责任大大小应当以实际的损失为准,当事人如果约定了违约金,但相对于实际损失而言约定过高或过低都可以要求法院调整。
  • 买卖合同双方都有违约行为的,应该怎样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所谓双方违约,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违反了其依据合同所应尽的义务。
    在双方违约的情况下,应当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及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而确定各自的责任。如果双方过错程度相当,且因其过错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害程度大体相同,则双方应当各自承担其损失。
    如果一方的过错程度明显大于另一方,且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也较重,则应当承担更重的责任。在双方违约时,必须要正确地认定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而不能“各打五十大板”,使双方平均承担责任。
  • 房东不退给房租和押金有两种情况:
    一、有签署租赁合同的,以合同内容为准;
    二、未签署合同或者合同没有写明的,一般这种情况按照市场默认原则处理。
    1、租客提前退房,房东有权力不退还押金以及租金;这种情况,租客还可与房东协商处理,主动权在房东手中;
    2、若房东违约,提前收回房子的,房东必须退还租金和押金,特殊情况还得给租客违约金;如房东不退,可以起诉房东。
    建议协商解决,
    这种情况,告知房东不退还押金就会报警处理,协商未果只能报警,尽量搜集证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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