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还没有结婚,购房合同也写了女朋友的名字,但是是我爸妈付的首付,现在要分手了,是不是房子有她一半?

2019-02-17 22:09: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看实际出资情况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是最高院对现行婚姻法的有效补充。解释指出,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 分手要钱的情况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情人间的分手费算不算债务?我国没有法律规定分手费、青春损失费等等费用的标准,但有精神损失费的。假如情人间的分手费上升到精神损失费的程度,且经过法院的判决,认为应该支付一方精神损失费的,那么一方应该支付而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的,两人便形成债权关系,有了债权债务纠纷。
  •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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