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公司签合同是一个月上班26天,但是公司更改上班时间为一个月28天,只是口头通知,没有书面通知,也没有跟本人重签新合同。如果公司因为本人一个月上26天班而没有上28天,扣工资。本人可以向劳动局仲裁吗?要求公司补回工资,解除合同,并且补偿经济损失(工作一年补一个月)

仲裁
2019-02-17 08:18: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被扣工资,劳动者有异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和25%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规定,如果你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你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后,是否能拿回用人单位拖欠的工资,还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单位是否能在劳动争议仲裁中进行调解,如果不能调解的,则还要看职工所提供的证据能不支持自己的仲裁请求。如果证据不符合要求的,职工就有可能败诉。
    2、如果职工劳动仲裁,或仲裁后通过法院诉讼也胜诉的,还要看单位是否能自觉履行,如果不自觉履行的,则职工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但是,申请法院执行的,也并不一定表示法院能执行到所拖欠的工资,如果存在单位无履行能力等特殊情况的,仍有可能无法拿回工资。
  • 公司对劳动仲裁不服该起诉劳动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的双方仍然是企业与职工。
    公司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劳动者为被告。
  • 总结劳动部颁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补充规定》的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形为用人单位扣减工资的正当理由: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及公积金;
    (3)法院裁判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
    (4)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5)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6)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
    (7)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
    (8)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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