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爸和继母在一起结婚10多年了,但是没有结婚证,现在要离婚,但是继母不分财产,怎么办

离婚
2019-02-16 19:46: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三)、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婚姻法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四)、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五)、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六)、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七)、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八)、颁发离婚证。

  • 1、没有办理结婚证,不属于婚姻关系,只是属于同居关系。
    2、因同居关系而产生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怎样处理?
    (1)财产分割问题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子女抚养问题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
    先去补办结婚证再离婚。如果不补办,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 你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决,同时,也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 以夫妻共同财产的投资,在离婚时的处理方法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可能会进行一定的投资,例如购买国债或股票、发起成立公司、与他人合伙经营、购买房产进行出租出售等等。

  • 1、没办领养手续,法律上你不是孩子的母亲,所以你们即便离婚也不存在抚养孩子的问题,不存在孩子归谁的问题;
    2、你俩没办结婚手续,是同居关系。除非是1994年2月1日以前开始同居,否则你俩的关系就不是婚姻关系。
    3、法律上对被领养人的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如果孩子的亲生父母还健在,则很难被领养。除非亲生父母非常非常困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