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买房子已经付首付,自己没有公积金,想用老婆的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上填的她是贷款人,后面马上就要签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上可以签我的名字吗?

2019-02-16 10:44: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1、需要提供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买方收入证明、个人信用报告、原房产证、房地产评估报告以及管理中心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公积金贷款要向自己所在的单位咨询自己的公积金是缴存在什么部门,然后根据自己所缴存的部门,再结合自己所购房屋的地址,选择自己办贷款的相关部门。
    3、再次在贷款限度方面,借款人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4、最后借款人应在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在每月的还款日前足额将当月的应还款存入还款账户内,同时,借款人应保证还款卡(折)内余额足以偿还当月贷款月供,以免由于卡(折)余额不足而造成贷款逾期。
  •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情况涉及很多问题,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怎样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现要没有没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2、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现要还在缴存中)
      贷款额度:
      通常情况下,目前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最高额度为80万元。(你那应该低些。)具体贷款额度的确定方法:
      
    1.计算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拿着夫妻双方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查就查到最高能贷多少钱了。)
      
    2.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家庭月收入扣除至少400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
      
    3.具体的贷款额度金额要同时考虑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最高可贷款额度、最低首付款、信用等级和抵押物评估价值。(也就是要对你要买的房做评估,要看评估值的)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可以计算到借款人 70 周岁(即:70-你的年龄=最长贷款年限),但同时不得超过 30 年。
  • 购房人在贷款按揭购房时,一定会遇到银行要求贷款人办理房屋保险手续的问题,如果贷款人不想办理保险手续,银行就会拒绝提供贷款,因此,许多购房者认为,贷款买房购房者办理保险是应当的事。那么,银行要求贷款人办理购房合同保险的依据是什么呢?  事实上,银行要求贷款人办理购房合同保险的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该《办法》第25条规定:“以房产做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由于该条款没有实施细则,所以各家银行又自行规定了许多条款。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的上述规定,法律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该规定只是部门规章,在法律效率上低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与大法相背。还有人认为,银行利用自己的垄断优势强迫贷款人投保房屋财产险并由银行受益,与《民法》、《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精神相背。
    而各家商行的实际操作则比第25条更偏得厉害,完全扩大了第25条的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性,不但加重了购房者的负担,还有损消费者的利益。  尽管理论界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有上述争议,但实践中还没有从根本上影响贷款投保的实际操作。
    在实践中,很多银行还是会一如既往的要求购房者办理购房合同保险。因此,购房合同保险的问题在实践中是很普遍的。

  • 1、银行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或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和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后,再另行起诉,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