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家暴轻伤,不作法医鉴定,有派出所拍摄照片,能不能作为离婚证据,法庭上?

离婚
2019-02-16 07:09: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拍到现场照片,如果经过查证属实,可以作为证据。  《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四十九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第五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 法院审理案件是围绕证据进行的,没有证据,有理也打不赢官司。比如,女方不能忍受男方长期的家庭暴力,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前,应当有意识的收集家庭暴力存在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是,男方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警方笔录、居委会的证言、验伤单据、证人证言等。
    如果女方在殴打后,不报警、不验伤、忍气吞声,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就不能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那么诉讼请求就很难得到法庭的支持。要使自己离婚时不吃亏或为防对方离婚时占便宜,离婚当事人必须掌握许多合法有效的证据。
    如:外遇过错证据、共有财产证据、家庭暴力证据、赌博证据、吸毒证据、重婚证据及影响夫妻感情的其他证据等等。
  • 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母对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等,妇女和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有些中老年人、男性和残疾人也会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
    家庭暴力会造成死亡、重伤、轻伤、身体疼痛或精神痛苦。
    2015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通知,以积极预防和有效惩治家庭暴力犯罪,加强对家庭暴力被害人的刑事司法保护。
    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如协议离婚并且已经领取结婚证后,对分割财产反悔,在一年之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但应该在财产分割存在问题的前提下提出。
    如分割不存在问题,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婚姻法解释二》对上述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