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买套二手房房主是离婚的,房子有抵押需要我帮他还抵押款,房主是01年离的婚房产证上是03年发行的,他让中介替他担保,房子可以买吗?

抵押担保
2019-02-15 17:37: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手房之上设有抵押,是不是就意味着不可以购买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国《担保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设有抵押的二手房在市场上继续流通提供了解决方案。  
    1、如果是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买卖设有抵押的二手房需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抵押权人不同意,只能在解除抵押关系后方可进行交易过户。  
    2、如果是被法院等机关查封的情况,一般需要产权人向法院提供另外的财产将被查封房屋换出来,或通过其他方式依法解除查封后,方可进行二手房买卖。房屋当初分配给承租人时,对今后的转让就设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该条件一般会在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备案。这种情况多数出现在房屋的产权人原在某个单位,之后单位将房屋作为实物分配给职工。职工尽管是“小产证”上的产权人,但要符合一定条件时,才能将房屋上市转让。买卖这样的二手房,一般需要设定转让条件的原分配单位出具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以上两种方法是购买设有抵押的二手房的有效方法。在具体操作中,要使抵押权人同意,一般都是必须要先还清银行贷款、房产局注销抵押后才能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也有很多的卖房人当时没有能力偿还自己的这个贷款,希望让买房人能替其偿还,并同意这个款项为首付款。买方替卖方偿还贷款的钱,先期实质上是买方借钱给卖方的,卖方应给买方打借条。在抵押注销后,办理交易过户时,这笔钱才能成为购房的款项,需将借条换成收条。  总之,在介绍了设有抵押的二手房怎么判断,能购买吗,如何购买等一系列问题之后,大家已经对这些问题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实际操作往往比较错综复杂。一般的购房者不可能有那么多的法律专业知识,也一般不可能到考虑到那么多种情况可能会导致二手房的权利有瑕疵。所以,如果发现待购买的二手房可能会有抵押,最好能够找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咨询,或者聘请其为您审核办理这些手续。从节省成本和精力的角度,也不失为一种非常经济便捷的策略。
  • 二手房之上设有抵押,是不是就意味着不可以购买了呢?答案是否定的。我国《担保法》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设有抵押的二手房在市场上继续流通提供了解决方案。  
    1、如果是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买卖设有抵押的二手房需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如果抵押权人不同意,只能在解除抵押关系后方可进行交易过户。  
    2、如果是被法院等机关查封的情况,一般需要产权人向法院提供另外的财产将被查封房屋换出来,或通过其他方式依法解除查封后,方可进行二手房买卖。房屋当初分配给承租人时,对今后的转让就设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该条件一般会在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备案。这种情况多数出现在房屋的产权人原在某个单位,之后单位将房屋作为实物分配给职工。职工尽管是“小产证”上的产权人,但要符合一定条件时,才能将房屋上市转让。买卖这样的二手房,一般需要设定转让条件的原分配单位出具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以上两种方法是购买设有抵押的二手房的有效方法。在具体操作中,要使抵押权人同意,一般都是必须要先还清银行贷款、房产局注销抵押后才能办理房产交易过户手续。也有很多的卖房人当时没有能力偿还自己的这个贷款,希望让买房人能替其偿还,并同意这个款项为首付款。买方替卖方偿还贷款的钱,先期实质上是买方借钱给卖方的,卖方应给买方打借条。在抵押注销后,办理交易过户时,这笔钱才能成为购房的款项,需将借条换成收条。  总之,在介绍了设有抵押的二手房怎么判断,能购买吗,如何购买等一系列问题之后,大家已经对这些问题有了初步的了解。但是实际操作往往比较错综复杂。一般的购房者不可能有那么多的法律专业知识,也一般不可能到考虑到那么多种情况可能会导致二手房的权利有瑕疵。所以,如果发现待购买的二手房可能会有抵押,最好能够找专业的房地产律师进行咨询,或者聘请其为您审核办理这些手续。从节省成本和精力的角度,也不失为一种非常经济便捷的策略。
  •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
    很多二手房买卖的交易都不是一次性付款的,是分期支付,因此,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
    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4、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
    这是买方所应关注的房屋本身的附属问题,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交接年月日。
    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5、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
    随着中介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者逐渐认识到信誉好的经纪公司能切实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通过经纪公司交易的二手房比例在逐年增加,因此,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心。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6、通过中介公司购房必须要求与房主见面
    经纪公司推出“收购”业务,因此出现“一房多卖”的违规操作,即经纪公司在收完一个客户定金后,还会带其他客户看房,最后谁出价高便卖给谁,不惜与第一个客户毁约。
    理由常常是房主不卖等经纪公司的免责条款,即经纪公司无需为其违约行为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而交了定金的消费者只能忍气吞声。故本报提醒消费者,此时您应该行使自身权利,要求约见房主当面核实,就会揭穿其不轨行为。
    7、必须学会使用补充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
  • ;  房产抵押合同公证办理  申办条件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事项符合公证业务规定的范围;  
    4、申请公证事项符合公证机构执业区域。  申报材料  
    (一)当事人为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经公证机构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当事人为中国内地法人:  
    1、公司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4、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注册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须办理公证)。  
    (三)当事人为境外法人:  
    1、当事人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办理转递;转让方、受让方为澳门公司,其材料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办理公证;转让方、受让方为台湾公司,经台湾地区公证人办理公证并经由台湾海基会寄送。  
    2、当事人为外国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业登记证或注册证书、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等)需经当地国家公证人公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办理认证。  
    (四)房地产权证书。  
    (五)房产信息单(现可在我处现场申请查询)。  
    (六)抵押合同(如有主合同即借款合同的,提交主合同原件或复印件备案)  
    (七)承办公证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明资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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