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买房付了首付,儿子和儿媳结婚后共同交付尾款,总付款父母出了三分之二,房子豋记在儿子和儿媳名下,如儿子他们离婚了,父母能分得部分房产。

2019-02-15 13:03:1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对婚后取得房产的一种情况进行了明确规定: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服役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在此种情况下,获得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计入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此时,也可将自己占有的份额视为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
  • 一,婚后买房,父母付首付,如果父母是赠送的,不需要写什么条子,今后好好孝敬父母就是。二,如果是你们夫妻向父母借的,就应当写借条,不是写欠条。三,如果借父母的钱,夫妻双方签名落款,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有儿子签名,媳妇没有签名,是无效的。
    如果借的是岳父岳母的钱,夫妻双方签名落款,当然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有女儿签字,没有女婿签名,也是无效的。借父母钱岳父岳母钱,借条必夫妻双方签字。当然借岳父岳母钱女婿签字了女儿没签有效,借父母钱媳妇签字了儿子没有签也有效,相反就无效了。
  • 婚后买房只写了一方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 父母全款买房,只写女儿(已婚)名字。依照目前《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该住房属于父母对子女这一方的个人赠与,产权属登记人个人所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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