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婚前买了一套房,付的首付,写的我一个人的名字,但是钱我只出了几千块钱。没多久就结婚了,婚后房贷也一直是男方在还。如果现在离婚的话,这个房子该怎么分割

离婚
2019-02-15 11:27: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离婚时,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分割
      
    (1)一方继承的财产的分割
      如果离婚时,夫妻一方已经继承的遗产,即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该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遗嘱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遗产的分割
      如果配偶一方继承的遗产,被继承人留有遗嘱,明确指出只归夫妻一方,那么,该遗产属于夫妻一方的遗产。夫妻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离婚时,一方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但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由于遗产没有进行实际分割,还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待到实际分割后,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才能进行分割。因此,《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15条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四)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五)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 如果是调解的话,只要对方同意,怎么分都可以。如果调不成,法院判的话,因为婚外情,如果另一方没有法定的过错行为(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等),那么法院一般也会对无过错方一定的照顾。
    房子分法主要是一方取得房产,但给另一半补偿或将房产卖掉就所得钱财进行分配;对于剩余的存款一般一人一半。
  • 要看你俩这房子房产证登记人是谁,由于你俩无结婚证,只要房产证上只有一人名字,这房子就属于那一方个人财产,产权权益和另一方无关。另一方有出资参与购房,可以作为债权,主张房产登记方还钱。
    如果房产登记人是两人,产权就是两人共有,你俩可以协议谁要房子,要房子的一方,支付给另一方一半的房产评估价格。需要你俩还清贷款,拿到房产证解压,再以买卖方式,有一方把自己名下房产过户给另一方,支付过户税费。
    重新办理只有一方姓名的房产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