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昨天找我说急需用钱需要我做担保。朋友自己有住房和车子。但由于某些原因冻结了不能抵押。他说让我给他担保借款,之后他与我之间签一个东西,说如果他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房产及汽车都归我所有,请问?我和朋友之间签订的东西是否具有法律效应?如果有法律效益如果到期他不偿还债务,房子和汽车如果过户到我名下请专家解答!!

抵押担保
2019-02-14 21:57: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产抵押贷款一般年限最高可贷款30年,

    关于年限的具体介绍:

    1、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企业经营:

    额度:经营用途一般最高可以申请到房产评估值的七成;

    利率:利率视银行政策及借款人资质不同在基准利率上上浮20%以上;

    年限:一般为五年以内。

    2、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

    利率:抵押房产用于个人消费用途时,一般执行基准利率或是上浮10%;

    年限:一般为十年以内。

    3、如果是抵押房产用于购买商用房

    年限:最长三十年
  • 1,正常有抵押且在车管所备案的车辆,是无法过户的。
    2,除非银行同意,可以过户到你名下,但抵押权不会解除。也就是说即便是过户到你身上,车贷在逾期的情况下,银行仍对该车有优先受偿权,可以通过司法程序申请对该车辆进行处置还款。

    3、车辆过户到你身上后,如发生交通事故你将作为车辆所有人来承担责任。
  • 个人房屋二次抵押贷款是银行为已获得住房抵押贷款的借款人提供的加按贷款服务。二次抵押担保合同在偿还一定贷款本息后,如一时需要资金用于个人消费或经营,可用该房屋抵押价值减去原贷款余额后的差额作为抵押,再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房产二次抵押贷款借款人必须是银行一手房抵押贷款的客户,无欠息行为,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能力,并且已经按期偿还本息两年以上。 二次抵押的条件 用于进行二次抵押的房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第
    1、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应为市场发展潜力较大的优质住房和商业用房。 第
    2、用于二次抵押贷款的房屋必须是现房。 第
    三、房屋必须是使用银行抵押贷款所购买的一手房。 第
    四、房屋抵押登记已经办妥,并且该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 第
    五、房屋已办理保险,并且保险单正本由银行执管。 第
    六、房屋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具有较大的利润。
  • 担保之债应认定为个人债务。理由是:  
    一、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这里明确了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或称家庭债务是为了共同生活或者从事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该债务的形成从本质上讲其目的是为了家庭,或者说家庭已经或应该从该债务行为中获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列举性地指出了,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由此,可以清楚的看出夫妻共同债务一定是出于、源自、为了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理论上,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考虑两个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
    2、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而本案中丙的担保行为显然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家庭也显然没有从中获益。  
    二、所谓债的担保是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其种类有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人的担保是个人信用担保,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是表明对其履行债务的怀疑,是表明对其个人信用的怀疑;而债权人接受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人的担保,是表明对担保人监督或连带履行债务能力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担保人个人信用的肯定。债权人不可能接受一个自己根本不认识、不了解的人作为担保人,更不可能接受一个自己明知其个人信用很差的人作为担保人。这是常识。而夫和妻在法律上具有独立人格,两个人的个人信用我们也不能划等号,不能说认可了夫的信用,也就认可了妻的信用,更不可以说夫和妻的信用存在必然连带关系,这显然是荒唐的。再者,根据民法和婚姻法原理夫和妻的财产关系有连带关系,也有相互独立部分,连带的部分其连接点(连接因素)就是家庭共同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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