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为丧夫再婚,有一子10岁。我常年在外打工,村里因为修建成安渝高速公路占用耕地补偿及土地再分配却不愿给我土地补偿及再分土地给我,我的户口及孩子都在老家,婆婆一人且已年迈,我能得到补偿及土地吗?

2019-02-14 14:00: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房屋的拆迁补偿要看你的房屋是城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还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呢。两者拆迁适用法律法规有本质的不同。城市房屋拆迁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适用法规是国务院590号令。
    而农村拆迁叫征地拆迁,适用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和地方征地拆迁政府法规,国家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征地拆迁法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土地和房屋都是有补偿的,其评估价格是类似于当地房地产市场商品房的市场价格。
    农村征地拆迁土地属集体所有土地是没有补偿的,只补偿地面上建筑的价值,但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另行划地让你建房,或集体统一建房,按人口或其它方式分配住房。
  •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经济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 一、国家修公路占用农村的宅基地怎样补偿  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归村集体。第二部分为地上物补偿,归地上物的所有者。  
    二、最新土地法关于农村宅基地的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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