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国有土地买来双方有协议,造好后因产权没有过户遇拆扦,谁有权签字?如果对方签了不说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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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转让流程
一、转让方须报材料
1、原土地证或土地证明材料
2、原土地出让
合同
3、上缴税务局的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
4、土地评估报告
5、图件资料
6、土地转让专项审计报告
7、营业税上缴证明材料
二、受让方须报材料
1、项目批复原件
2、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材料等
3、上缴财局契税证明
4、
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符合规划的图件资料
三、双方共同提供的资料
1、土地转让申请
2、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四、如改变土地用途,由受让方重新评估,补交差额部分的出让金,契税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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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办理流程:
1.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五证是否完备。
2.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产权证 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
3.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4.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5.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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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具体依据如下:
1、《合同法》 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
合同的效力;
2、《民通意见》119条规定,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
继承发生
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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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的范围包括:城市市区的土地;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依法没收、征收、征购为国有的土地;国家依法没收、征收的土地;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荒地、山岭、滩涂、林地和森林、草原、水域所覆盖的土地;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名胜古迹、自然保护区的土地;国有公路、铁路、学校或其他公用事业占用的土地;其他一切不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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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