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我现在怀孕四个月未婚,男方不愿意结婚要打掉孩子,之前已经做过三次人流了,很害怕再次做手术会造成不孕,而且我也没有假,这样男方需要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2019-02-14 13:18: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未婚怀孕怎么开证明的问题,答案是 未婚未育的。标题写“计划生育证明”;内容写清住址,姓名、出生年月,然后写未婚未育、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内容写完后写上“特此证明”,由经办部门签字、盖章,如果需要可以写上意见。
    未婚有生育的。 初婚未育的。只是在内容上修改为结婚登记时间、属初婚、至今未生育子女、无收养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已婚生育一个孩子的。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孩子(男孩或女孩等)时间,是否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 已婚生育两个孩子及以上的。
    格式同1,在内容上修改为登记结婚时间、属初婚、生育第一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等)的时间、生育第二个孩子(男孩或女孩等)的时间、生育第三个(如果有必要),其它情况选择写(例如是否有节育措施等等),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实填写。
  • 第一,妇女具有生育的自由,也有选择不生育的权利,所以是否生育孩子是自己的自由,如果决定堕胎的话,从法律角度来说并不违法,但是从人伦角度而言,毕竟是孩子,所以还希望您慎重考虑。第二,在我国要想离婚的,有且只有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不存在您所说的强制离婚。具体来说,如果您能够和对方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一起达成一致的,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领取离婚证,协议离婚。在对方不愿意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您坚持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且要求法院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做出分割。但是需要提醒您的是并不是所有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性。法定的离婚事由包括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您在咨询中说您的丈夫对您实施家暴,如果您有警方的出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伤情照片、邻居的证人证言能够证明对方确实实施家庭暴力的,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决离婚。
  • 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如下:

    一、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
    1、内地居民办结婚证需要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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