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现在跟老公应感情不和要离婚?我们有两个女儿?我想都给男方?我不分他家一分财产?我一个月应该支付他多少扶养费

离婚
2019-02-14 13:04: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过法院协议离婚后,女方应得的财产男方不给的,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通过法院协议离婚的,应该会有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如果男方没有在调解书所规定的期限内交付相应的财产的,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采取执行措施来促使男方向女方交付财产。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最高院《婚姻法解释
    (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另外,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
    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 夫妻一方构成重婚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重婚是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有证据证明配偶构成重婚向法院提出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同时,因为重婚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