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老公敢情不和分居两年多了,就在去年我上诉了他失败了,我想问一下我现在再上诉他还是申请两年未同居离婚

离婚
2019-02-14 13:03: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只要分居就可以离婚吗?法律上对单方面离婚还有哪些要求吗? 第一,分居只是形式,需要关注本质。婚姻法的确有分居两年可以申请离婚的规定,但是它的前提条件是夫妻感情破裂。
    并不是单方面认为没有感情了,就可以申请离婚,它需要双方认定。所以,就算你们分居满了两年,你还是需要获得对方同意。甚至,你需要提供家庭暴力等不可扭转的,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的确无法继续的证据
    第二,取证困难,不如选择诉讼。感情关系取证相当困难,除非你有人证物证,否则,只凭一张嘴,法院不会相信。它不像出轨,还有开房证据。不像欠账,还有欠条。所以,想要以分居为由离婚,不如选择诉讼。
    第三,接受调解,好聚好散。即使选择诉讼,也会先接受法院的调解。只有调解到双方一致同意的时候,才能开具婚姻调解书,你们才能办理正式手续。
    所以,就算不想面对对方,不想向对方低头,或许有些时候不得不为之。因为法律兼职公平,需要尊重双方共同的意愿。
  • 夫妻“分居两年”调解无效是否一定应准予离婚呢? 
    一、分居是因感情不和。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不需以分处异地为标准,即使是在同一所房子中,因感情不和夫妻俩分别在不同的房间居住,相互之间经济分开,只要有足够的证据,或是对方承认,也可认定夫妻是因感情不和分居。  
    二、分居应达两年或两年以上。婚姻法对此只作简单概述,笔者认为分居期间应适用中断。如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一方独自另处生活,已达两年十一个月,这期间除共同照顾子女的生活与教育外,夫妻间没有履行任何夫妻义务,但在最后一个月中经亲友从中调和,独自生活的一方又重新回家与另一方共同生活,不管他们重新在一起生活时间长短,他们分居的期间应中断。即使第二天又因感情不和处于分居状态,夫妻间的分居时间应重新计算。  
    三、以夫妻感情破裂为前提。“分居两年”只是一个参考条件,不是绝对条件。实践中,有将“分居两年”等同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误论。有的夫妻是因对方有某种恶习影响了感情,造成分居达两年或两年以上,起诉离婚是因对对方改掉恶习缺乏信心。如被告能够表示改掉恶习,并有足够的可能。这种情形应认定夫妻感情并未破裂,不应属于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 二人分居多年离婚后婚姻存续期间债务问题:债务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涉及房产分割问题的,要具体分析,若该房产为一方婚前所有,应该为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