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涉嫌
非法经营罪。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场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