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离婚协议签定的内容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对方拒绝付抚养费和还钱,那我需要怎样做才能确保他可以定期还钱?

离婚
2019-02-14 08:04: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
    1.和解协议或任何其他协议或声明等证明民事法律行为的书面材料,不是必须得有第三人签字的。只要当事人在签字之时,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该签字行为,系当事人对于和解协议上所载明内容的认可,系双方当事人对于协议之中的条款达成合意的表示。因此,自签字之时,该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2、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时,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57条、58条、59条、60条

  • 1、签了协议书还是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要签发离婚证才算正式离婚了。
    2、协议离婚,即如果双方能就离婚问题、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签发离婚证。
    3.如果协议不成,达不成一致意见,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同时要求法院处理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等问题。
  • 协议离婚对离婚协议财产分割有争议的,应当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第八和九条的规定,不应适用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些规定的立法本意是就诉讼离婚而言,司法解释一的第三十一条规定“出现《婚姻法》第四十七条情况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但如果在协议离婚中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就不应当适用“两年”的时效规定,而应适用司法解释二的第八条和九条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和“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即诉讼时效为“一年”的规定。
  • 依据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夫妻双方想要离婚,只能够对共同财产进行划分,超出共同财产范围外的个人财产,属于单方个人所有,不能由双方评分。所以如果对于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界定不清,可以申请法院依照我国法律的具体规定尽心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