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A中介签了看房协议。当时卖家是不收定金,房子都处挂牌的。过几天B中介告诉我卖家收钱了。我与B签了居间合同,现在A知道了,要我付佣金。A的看房协议有效吗?

2019-02-14 06:20: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居间合同中只有居间人的居间行为达到了目的,委托人才负有给付报酬的义务。居间人的活动能否达到目的,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能否达成,有着不确定性,是不以居间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尽管居间人可能做了很多工作,但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仍然不能达成合同的情况是很多的,这就是居间人所要承担的风险,即付出了大量劳动,也支出了一定费用,但最终委托人与第三人还是没有签订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居间人没有权利要求委托人向其支付报酬。但为了公平起见,居间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其从事居间活动而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如电话费、交通费等,这也是合同法规定的公平原则的体现。
  • 居间合同的基础是委托合同。居间合同的发生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委托人主动找居间人。例如甲有一套房子要出租,他找到作为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的乙公司,乙公司在其公司登记的求租人中为其找到了合适的人选一丙,丙是作为求租房屋的委托人,甲和丙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乙公司收取中介费(佣金),按我国此类居间合同的交易习惯,佣金是由求租人支付。
    第二,居间人主动找委托人。居间人往往信息灵通,例如甲知道某物在某地有卖,而急需购买此物的乙却不知道,甲向乙报告了订立合同的信息,并为乙订立合同提供了媒介服务,使乙如愿在某地购买了他所需要的物品,由乙向甲支付一定数额的佣金。
    以上两种居间合同的基础都是委托合同。第一种情形甲和丙都是乙公司的委托人,第二种情形尽管是甲先找的乙,但最终乙转化为甲的委托人,由乙向其支付佣金。
  • 购买二手房要交多少定金:

    定金的数额原则上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但担保法对其最高限额又作了限定,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意图显然是限制给付数额过大的定金,将定金的惩罚限定在一定的限度内。
  • 居间协议,实际是由中介进行操作的。  签订该协议时交付的款项,一定要注意是订金,还是定金。  签订居间协议后所交付的一般属于定金,一方违约后定金存在没收或双倍返还的效力。
    因为居间协议仅是对房屋买卖内容的简单描述,若双方在买卖合同签订时,无法针对买卖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则属于不归责任何一方的法定事由,这时可以主张定金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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