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爷爷想要立个遗嘱,把他名下的房子过到我的名下,可以自己写遗嘱吗?写遗嘱的时候还需要什么人在旁边吗?写完后的遗嘱需要送到那去进行公证?

公证
2019-02-13 09:19:1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遗嘱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
    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应向公证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一)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二)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
    房屋产权证书、银行存折等。
    (三)书写遗嘱的草稿。如果遗嘱人不会书写遗嘱,或书写有困难,可以在公证员面前口述,请公证员代书。
  • 申请立公证遗嘱的一般要提供如下证件或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5、公证机构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 继承需要公证,公证费是房屋评估值的2%,正常过户就不需要了.

    如果房屋没过五年,正常过户要交营业税,继承不用交.

    继承的房子如果以后想卖的话,永远都有个人所得税(全部房款的20%)如果正常过户的话如果超过五年以后父母(夫妻)只有这一套房子就没有个税。
  • 遗嘱书、遗嘱书应写明: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5)处分财产的种类、名称、数量和所在地等;
    (6)遗嘱受理人姓名、性别、年龄等;
    (7)对财产及其事务的处理意见;
    (8)遗嘱的份数、保留以及是否有执行人执行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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