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后,我的兄弟赠与我一套房产这属于共同财产吗?赠与需要什么手续呢?谢谢。

2019-02-12 15:09:3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婚前父母明确赠与自己孩子的房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父母已经明确约定归一方,该房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不参与分割。
    结婚前父母的赠与,如没有明确是赠与给夫妻二人的,属于个人财产。但另外提醒一下你,赠与房产应当交付使用实际占有,并且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方能成立。否则,该赠与随时可以撤销。撤销或者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赠与成立,该房产依然属于父母的财产,在父母过世之后作为遗产由所有继承人继承。你婚后继承所得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的规定,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家电如果其父母指明是赠与女方的财产的话,那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否则,是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分家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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