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婆被人殴打至左手手臂骨折,脱臼。打人者逃逸。办案民警出警后只做了个笔录,周末休息了,现在我该如何处理此事

暴力伤害
2019-02-12 14:41: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及以上,应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赔偿)。是否构成轻伤:应以法医鉴定的结果为准。但参照《人身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民事赔偿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如果不是行为人故意伤害,是意外,那就是民事侵权,公安机关不能拘留人。
    如果是故意或者间接故意造成的,要负刑事责任,根据不同的性质定不同的罪名,大多数是故意伤害,也有可能是寻衅滋事或者聚众斗殴等等。

    一般,如果只是单起伤害案件的话,刑事拘留3日,可以延长1到4日;
    如果是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等情节,拘留30日。
  • 具体情况需具体分析:
    1、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耳廓部分损伤,单纯鼻骨骨折属于轻微伤,不构成轻伤二级,不涉及在检方提起公诉阶段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问题。
    当事人可以就赔偿问题,要求警方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可以单独申请发起民事诉讼。
    2、赔偿原则为,侵权人对于受害人因医疗伤情所导致的合理的、必要的、与损害后果存在关联性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费用,应当予以给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