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5年10月与公司签的一年劳动合同,16年4月怀孕,17年1月开始休产假,我27岁,顺产,那么我现在该享有多少天产假?

妇幼权益
2019-02-12 11:59: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 合同造假可能成立合同诈骗罪,严重的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承担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 产假的工资计算和其他劳动方面的问题 适用的都不是合同法,而是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  具体如下:????  参保单位女职工符合政策生育或终止妊娠的,产假期间由领取工资改按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晚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或引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天,其中患宫外孕的,产假为30天。??  
    3.生育生活津贴=生育上年本人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
  • 产假工资公司应当支付。女职工享受的假期: ?
    (1) 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
    (2) 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
    (3) 晚育假增加15天; ?
    (4) 难产假:剖腹产、III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 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
    (5) 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6) 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男配偶享受10天的陪产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