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孩上户口后改名字,就和出生证明上的不一样了。这样对孩子以后出国,和房产上的问题有什么影响吗?

2019-02-12 08:29: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收养的孩子,需要到民政局办理合法的收养手续,然后才能上户口。

    《收养法》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 1、孩子是两个人生育的,不因为父母离婚而改变父子关系母子关系。不管谁抚养,这个关系是永远不可改变的。
    2、小孩子的姓名依法可以改,但是不能随便改。改小孩姓名必须孩子父母双方亲自去派出所办理,任何一方是不能改的。离婚和没有离婚的都一样,必须孩子父母双方亲自去改,一方拿着另一方的身份证都不可以改。因为孩子父母对孩子有同等的亲权,任何一方不能剥夺另一方的权利,上了户口的孩子,上户口的姓名视为父母双方认可,改动必须双方同意。
  • 孩子上户口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需要带的证件:

    1、父母双方的身份证。
    2、需要带父母的结婚证。

    3、孩子的医学出生证明
    4、准生证。带着在街道办事处盖好章的准生证到派出所。
    5、户口本。父亲或者母亲一方的户口本。
  • 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获得了亲自抚养子女并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而不得获得了对子女的一种垄断,更不能借此否认另一方子女的亲子关系。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随着婚姻关系的终结而归于消灭。
    因此,一方想改变子女的姓名,必须与另一方协商,达成公识之后方可到户口登记部门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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