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了解人身损害赔偿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关于其案的审判结果,

????这是我的作业,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

2019-02-11 15:51:4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是指对于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后,哪些损失或损害可以得到赔偿。 医疗费用只是人身损害赔偿范围的一部分。
    一、、侵害身体权造成的损害   侵害身体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   
    1.1对人体完整性的实质损害   
    1.2对人体形式完整的侵害
    二、侵害健康权造成的损害
    1、医疗费损失;
    2、 误工费损失;
    3、住院伙食费和营养费损失;
    4、护理费损失;
    5、交通费损失;
    6、住宿费损失;
    7、残疾赔偿金损失;
    8、残疾辅助器具费损失;
    9、被扶养人生活费丧失的损失;
    10、精神痛苦和身体疼痛损害。
  • 赔偿范围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是指对于受害人受到人身损害后,哪些损失或损害可以得到赔偿。  注:一般认为可以得到赔偿的损失和损害包括侵害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造成的损害和损失。  
    1、侵害身体权造成的损害侵害身体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  
    1.1对人体完整性的实质损害
    1.2对人体形式完整的侵害注:  这两种损害,都可能伴随着产生以下损失或者损害:财产利益的损失;财产利益的其他损失。例如,强行抽取人的血液、脊髓、精液等体液,虽然没有造成受害人健康的损害,但是恢复体力需要一定的经济力量;精神损害,即侵害身体对受害人造成精神痛苦或者人体疼痛的损害。  
    2、侵害健康权造成的损害侵害健康权的直接损害,就是破坏人体生理机能的正常运作和身体功能的完善发挥。其表现形式为一般伤害、造成残疾和其他疾病。上述损害,可以产生以下的损失或者损害:  
    2.1医疗费损失受害人的人体遭受损害,最主要的损失就是为治疗人身损害而支付的金钱。  注:  这是一种财产上的损失,这种损失是侵害健康权所直接造成的财产损失后果。  
    2.2误工费损失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不能正常进行身体没有遭受损害之前所进行的工作,就会造成预期财产利益的损失。  注:  
    1、这是侵害人身造成健康损害所必然引起的结果。  
    2、按照性质上说,这种财产损害是一种间接损失,是应当得到由于遭受损害而没有得到的财产利益。  
    3、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区别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没有特别意义,因此,一般不强调这种损失的性质是间接损失。  
    2.3住院伙食费和营养费损失人身遭受损害以后,需要住院治疗的,在住院期间,要增加伙食费上的支出,有些特别的人身损害,还要增加必要的营养,因此要增加营养费的支出。  注:  这些损失,也是侵害健康权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后果,是侵害健康权的直接损害后果。  
    2.4护理费损失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之后,如果行动不能自理,需要有人进行护理的,就要增加护理费的支出。  注:  这种支出,也是侵害健康权所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后果,是人身损害的财产损失。
  • 人身损害赔偿的过失相抵规则的概念:  人身损害赔偿的过失相抵规则是指对人身损害的发生和扩大,一般侵权的受害人有故意或过失,特殊侵权的受害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加害人的赔偿责任的制度。  
    (1)一般侵权领域(即过错侵权领域):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是侵权人因重大过错(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2)特殊侵权领域(即无过错责任领域):受害人有故意的,赔偿义务人完全免责;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不能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是受害人只有一般(轻微)过失的,赔偿义务人不免责。  【律师提示】  ①受害人故意致损的:加害人完全免责;  ②受害人重大过失致损的:可以减轻(但不能免除)加害人赔偿责任;  ③受害人一般过失致损的:特殊侵权领域的加害人不免责;一般侵权领域的加害人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
    以广东为例,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譬如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30226.71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具体内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广东省2013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怎样?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比如:(12006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三年的平均收入计。可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
    6、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金额=
    150元×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深圳:
    40741.88,珠海:
    32978.21)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30226.71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10542.84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30226.71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10542.84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
    30226.71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
    10542.84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伤残等级具体等级对应的伤残赔偿指数:一级:100%;二级:90%;三级:80%;四级:70%;五级:60%;六级:50%;七级:40%;八级:30%;九级:20%;十级:10%。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系数计算,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附录B的方法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深圳:
    26727.68,珠海:
    24083.48)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康复费
    12、护理费
    13、后续治疗费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8、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标准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以下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深圳:79734,珠海:65945)
    丧葬费赔偿金额=55684元÷12个月×6个月=27842元
    9、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深圳:
    40741.88,珠海:
    32978.21)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
    30226.71元×20年=
    604534.2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
    10542.84元×20年=
    210856.8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
    30226.71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
    10542.84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
    30226.71元×5年=
    151133.55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
    10542.84元×5年=
    52714.2元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以下城镇居民的为广东“一般地区”标准)(深圳:
    26727.68,珠海:
    24083.48)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
    22396.35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
    9795.60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
    =(
    22396.35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
    =(
    9795.60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11、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
    12、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住宿费
    13、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误工损失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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