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房产价值确定方式如下:
1、双方可协商确定,但该协商确定的价格应当与房产市场价差别不应太过巨大。
2、评估确定,双方可申请专业的房产评估机构评估房产。
3、竞价确定,法院可对房产进行
拍卖,拍卖价值为房产价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规定,双方对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