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老公欠了平安银行8000块钱的信用卡没还,有人打电话说要起诉他,这样会坐牢吗

2019-02-11 08:07:5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已经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关于被银行起诉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数额在1万元以上,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1、如果一个人持有很多张信用卡,每张信用卡都透支,并且透支后过了还款日一直都不还,对各发卡银行的催还电话置之不理,就形成了恶意透支的嫌疑,一定期限日之后,各银行会将案情移交公安局经济调查科,调查科立案侦查,透支额度较大的会拘留,交法院判决,构成诈骗罪的会判刑;

    2、信用卡透支额度不高,5000元以下的,没有主观恶意透支的,不会触犯刑事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条例》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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