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家分得拆迁款,买了房子让女方父母同住,房产证是女方夫妻共有,丈夫能将其父母赶出去吗?

2019-02-09 20:21:5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夫妻共有房产改名该怎么办,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若想在房产证上增加夫或妻的名字或在夫妻之间变更共有人,是不用缴纳契税的,但要提交以下材料:  
    1、原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夫妻双方共有房屋的协议和变更申请(原件);  
    3、结婚证;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分户)平面图两份。  办理地点为房产所在区县的建委房屋权属登记部门。
  • 在确定离婚补偿款如何分割时,首先要明确的是此时讨论的是离婚前的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的分割,因此,离婚时拆迁补偿款如何分配就需要确定房子的产权归属于哪一方。
    1、离婚房产属于夫妻一方财产,根据拆迁政策的规定,拆迁补偿款是给予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房屋的主人(非居住人)。
    此时,由于房屋只属于夫妻一方,则拆迁补偿款只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因此,此种情况下,离婚拆迁补偿款不进行分割。
    2、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夫妻共同拥有房子的产权,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对夫妻的共同补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拆迁补偿款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当然,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在分配时需要同其他共同财产一样参照照顾无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对拆迁补偿款进行分配。
  • 1你父母买的房子属于你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部分应作为债权分割,他家拆迁拿的房子因为没有房产证,不好分割。2你可以把房产赠送给父母,无需你老公同意。3孩子不到周岁不影响你提出离婚。
    4,婚姻忠诚协议是否有效,要看内容是否违法而定。5婚外情的证据可以是照片录音录像及证人证言等。
  • 房产证手续齐全,审核通过,可以办理房产证时,还是需要男方到场配合办理的。
    一、即使双方已经离婚,离婚协议约定产权归女方所有,但是在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没有办理过户之前,男方还是合法的产权人之一,因此,离婚后初次办理房产证以及转让的过户手续时,还是需要男方亲自到场配合办理的。
    二、如果男方有事,或者有其他原因,不能亲自到场办理的话,可以授权他人或者授权女方代为办理,男方需向代办人出具《授权委托书》,代办人持男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持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才可以代男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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