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借条无还款日期,已还了一部分,担保人担保期限怎样计算??2.先借的钱,相间隔一年又在借条上签的担保人,担保责任有效吗??3.借条上没约定利息,利息怎样计算??4.借款时,借款人给出具的是收据,格式如下:收据???今收到某某交来借款人民币??元,担保人:某某,这种借据担保人有责任吗

2019-02-09 15:36: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担保有一般责任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两种类型,您必须确认您承担的是哪一种保证责任。一般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具有先诉抗辩权,可以要求债权人先起诉债务人,只有在债务人已经清偿但是实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担保人就剩余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或者担保人承担任意比例的债务,或者要求担保人承担全部的债务。
  • 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人和连带保证人。一般保证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一般保证人代为清偿其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连带保证人:无论借款人是否有能力偿还借款,只要还款期限已过,债权人就有权要求连带保证人代为清偿其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
    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根据当事人的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视为连带保证。
  • 房款收据格式可以参考以下格式:房屋买卖收款收据今收到乙方(买方)(身份证号:)购房款人民币万元整(人民币大写:万元整)。该款与前期(某年某月日)已经收到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元整(人民币大写:仟 佰元整)共同作为本次买卖的房款,共计人民币 元整(人民币大写:万 仟 佰元整)。
    本次买卖的房款现在已经全部结清,房子从此归乙方(买方)所有。收款人:(甲方),身份证号(指印)(共有人),身份证号(指印)收款日期:某年某月某日。
  • 出收据必须要写清收到钱款或者物品的姓名,用途、数量、状态。如果是特别重要或者保密的物品最好有2人以上接受。收据不能有文字上的歧义或修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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