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认识盗窃者!盗窃者在我家住了半个月!盗窃者在我家偷了一条金项链!价值5300元!现在被抓住了!被判刑一年零八个月!当时法院开庭没有通知我!我现在想让他赔偿!我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1-08-25 07:08:2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法律上没有规定从立案到开庭的具体时间,由主审法官酌情安排,但法律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  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如果犯了盗窃罪。在没有被发现之前应当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以获得减轻量刑的机会。如果已经被立案侦查,应当主动坦白,积极配合。另外要争取被害人的谅解。如果已经被判刑,应当在监狱内表现良好,争取减刑的机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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