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湖北人,我妻子是湖南人,结婚后,我妻子的户籍转移到湖北人,我们现在在湖南工作,也就是我妻子的老家,我们现在生了两个孩子,可以把孩子的户籍转移到我妻子的哥哥家吗?

2021-08-25 07:01:1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且开具“户籍证明”。 2, 持双方户口簿,男女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 报县公安局审批, (有些地区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3, 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也可以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把户口迁回来 4,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 两孩生育新政策的全面实施, 调整的,只是生育政策。国务院办公厅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已出台,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办理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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